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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机遇
- 农业和农业综合业
坦桑尼亚拥有4400万公顷未开发的土地适合农业发展。幅员辽阔的耕地适合以下食用作物和商品作物的大范围耕种:
• 园林种植
• 栽培花卉
• 渔业和水产业
• 蔗糖
• 棕榈油和麻风树
• 除虫菊和蒿属植物
• 有机棉
• 咖啡
• 茶
• 小麦
坦桑尼亚的土地都是国有财产。1999年土地法(Land Act)是坦桑尼亚的基本土地法。该法规定了土地管理、争端解决和其他相关事宜。坦桑尼亚的土地分为三类:普通土地、乡村土地和保护区。
国外投资者只有将土地用于投资时,才可以获得土地占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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