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奖励措施
牙买加政府已经制定旨在鼓励制造业新投资的多项措施,并已执行各项机制,以提高当地制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些措施包括:为投资者提供富有吸引力的奖励措施,技能培训,技术更新,以及通过研究和开发促进创新。这些举措将支持与制造业相关的其他行业(如旅游业和农业),为这些行业创造发展机遇,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牙买加政府为制造业的投资者提供奖励和优惠,其中包括:
《出口业鼓励法案》(The Export Industry Encouragement Act)
通过该奖励法案,符合资格的公司进口机械装置和原材料时,可享受10年所得税减免和关税豁免。要从该项奖励措施获利,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必须全部出口或至少出口5%以上。在出口的产品中,销往非加勒比共同体市场的产品至少要达到5%以上。该项法案的奖励包括进口原料和机械装置可减免10年所得税,豁免10年关税和普遍消费税(General Consumption Tax)。
产业现代化方案(The Modernization of Industry Programme)
产业现代化方案为采用生产性技术的制造商提供援助鼓励,可以免除固定设备的普遍消费税。要获得此项优惠,必须要通过牙买加投资贸易促进署(JAMPRO)的资格审查。
《牙买加出口免税区法案》(The Jamaica Export Free Zone Act)
获得“免税”地位的制造商可以减免收益所得税,并可豁免进口关税和许可证。要想获得单一实体免税区奖励,制造商必须位于指定免税区内,但其厂商必须不在指定免税区内。这些厂商可以将生产产品的15%(最高限额)销往国内市场。
加速折旧/特别资本津贴(The Accelerated Depreciation/Special Capital Allowance)
特别资本津贴允许企业在两年内报销新购固定设备的成本。经证实合格的企业可以在购买新机械设备的当年获得总购买成本的50%的特别津贴,并在第二年获得剩下的50%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