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关于不丹旅游局
背景
  不丹的旅游业相对较为年轻,不丹仅于1974年才开始发展旅游业,当时正是不丹的第四位国王加冕。最初,该行业完全是由政府运营,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运营需求,1983年首次向企业私有化转变,在政府私有化的举措下,最终于1991年底完成私有化。在政府的推动和调整下,建立了不丹旅游机构(Tourism Authority of Bhutan)。不丹旅游机构经过重组,更名为旅游部(Department of Tourism),下属于贸易与工业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2008年,旅游部意识到多部门发展对于旅游发展的重要性,旅游部获批在总理的管理下实行自治,更名为不丹旅游局(Tourism Council of Bhutan)。

旅游政策
  1991年不丹皇家政府(Royal Government of Bhutan)促使不丹的旅游业转变为私有化。如今,旅游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行业,有将近200个经营旅游业的私营运营商。不丹皇家政府坚持实施高价值、低负面影响的旅游政策。

  不丹的旅游业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的,即旅游业必须基于环境和生态保护、社会和文化认同以及经济可行性进行发展。由于缺乏基础设施,到不丹旅游的游客数量控制在一个可管理的范围内。

  不丹皇家政府意识到旅游是一个全球的现象,特别对于像不丹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旅游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不丹皇家政府也意识到旅游业,即抓住旅游的机遇,能够在欣赏和尊重不同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增进人与人的理解,建立更亲密的友谊。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皇家政府自1974年开始开发旅游业以来,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措施促进不丹旅游业的增长与发展。为了将问题最小化,游客数量保持在可管理的范围内,这样在数量上的控制是通过政府调节旅游关税来实现的。

不丹旅游局的作用
不丹旅游局的作用和职责如下:

1、旅游计划与政策:在与相关股东磋商下,制定、实施和更新国家的旅游方针政策。

2、管理与监控:制定和实施相关旅游指导方针和控制措施,以合理利用自然和文化资源,确保政策的落实。

3、促进与协调
    ·为游客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和健康的环境;
    ·在旅游业促进和推动私营部门的投资;
    ·将旅游业作为重要的国家优先发展项目进行推广,并为其发展调动充足的资源;
    ·协调该行业中所有股东的旅游相关工作;
    ·简化日常操作程序;
    ·在提升游客体验方面提供帮助。

4、销售与推广:通过旅游交易会、开发潜在的新市场和文字推广,将该国作为旅游目的地进行积极的推广和销售。

5、开发旅游产品和服务:促使旅游产品多样化和开发新的旅游产品,以创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使旅游最大程度的与环境和社会和谐
             发展。

6、人力资源的发展:通过培训和职位提升促进旅游部门的人力和技能的发展。

  旅游业作为一个多学科的部门常常依靠其他部门的各项措施进行发展。过去的旅游部推动了不丹旅游运营商协会(ABTO)的成立,该协会是私营部门和政府齐心协力发展旅游业的一个桥梁。旅游发展委员会(TDC)代表所有相关部门而建立,提供健全、综合的实用指导方针和方法。不丹旅游局会努力将这些问题提到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注意事项上,以确保能通过合理的方式,在所有代理商积极合作中发展旅游。1999年,旅游发展基金创立,其中有旅游运营商所捐献的资金,他们把从每位游客身上赚取的10美元捐献出来。旅游发展委员会是能够使用此项基金的获批机构,可以合理的利用该项基金实施所有的获批计划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