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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直布罗陀的金融服务业和财政部金融中心处

  金融中心处是国家财政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长(Minister of Finance)和首席部长(Chief Minister)各司其职,提供金融服务处理财政事件。

  金融中心处以主任(Finance Centre Director)为首,直接向财政部长汇报工作。负责所有的金融服务和政策问题、与私营部门保持联络、金融服务立法以及协调涉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的战略方案和其他与金融服务相关的事宜。

  金融中心处还负责向外界推销作为金融服务中心的直布罗陀,除此之外,还负责协调对居住在直布罗陀的个人的高净值税的征收工作。

  更多直布罗陀金融服务业的信息请点击进入政府网www.gibraltar.gov.gi查看。此外,关于直布罗陀的金融服务法规,可通过访问金融服务委员会网www.fsc.gi了解。

直布罗陀——金融服务中心
  直布罗陀是英国的海外属地,是欧盟成员中自治、财政自给的议会民主制地区。它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司法管辖区,议会负责所有法律的制定以及欧盟指示的传达和实施。同样地,直布罗陀享有在欧盟所有金融服务领域如银行、投资服务、保险、保险仲裁和再保险等的贸易自由的权力。直布罗陀特许的金融服务公司因而获得了有近5亿消费者的市场准入。直布罗陀的金融服务业对其GDP做出了30%的贡献。

  直布罗陀的金融服务中心在很多领域呈增长趋势:保险与再保险、垄断、资金管理、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服务,对投资者的资金管理服务尤为出色。

  直布罗陀是第一个为受保障的个体公司提供法律保护并享有欧盟区域内的贸易自由权的欧盟管辖区,直布罗陀的受保障个体公司立法(protected cell companies legislation)已经被广泛地运用于保险公司和经验投资者的资金管理中。

  直布罗陀于1999年4月开始实施存款担保计划,2003年7月开始实施投资赔偿计划。

更多信息请联系:

直布罗陀政府金融中心(Government of Gibraltar Finance Centre

地址:Suite 761, Europort Gibraltar

 +350 20050011

 +350 20051818

info@financecentre.gov.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