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委员会(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成立于1976年11月,由21名成员组成,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缔约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由所有191个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的缔约国参与,负责选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成员,各成员每届任期6年。
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商讨所有关于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事宜,尤其是关于上述四大职责的事务。
世界遗产委员会(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成立于1976年11月,由21名成员组成,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缔约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由所有191个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的缔约国参与,负责选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成员,各成员每届任期6年。
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四大职责在于:
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商讨所有关于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事宜,尤其是关于上述四大职责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