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使命宣言
我们通过可持续的旅游开发和鼓励责任行为,致力于推销我们的遗产和帕劳独特的旅游胜地。
关于帕劳旅游局
帕劳的第一个旅游办事处于1972年由托管领土政府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立,叫做帕劳旅游委员会(Palau Tourism Commission)。根据《帕劳公法》第1-49条出台的1982年《旅游重组法》解散了旅游委员会并成立了帕劳旅游局(PVA)。
帕劳旅游局(Palau Visitors Authority,简称PVA)是一个依法成立的半自治的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和鼓励旅游的开发和营销,将旅游作为该国一个主要经济部门。
PVA包括七名董事会成员,经参议院同意后由主席委派。其首要任务是制定政策和方针,作为PVA运营和市场走向的基础;PVA通过行政董事指导旅游局的政策和工作活动,行政董事反过来又指导机构的日常活动。
董事会的另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主席和国会提交与旅游相关的法律提案。PVA作为旅游业与社区(特别是各州)之间的联络部门,以发展旅帕劳各地的游交通为目的,鼓励建立潜在旅游景点和适当活动。
PVA负责将旅游意识注入到帕劳各阶层人士思维中,确保帕劳人民了解什么是旅游,旅游是做什么的,以及旅游如何对我们的岛国产生影响。
帕劳旅游局董事会成员
Eyos Rudimch,主席
Des Matsutaro,副主席
Terrence Ruluked,秘书
Marie Anderson-Nabeyama,成员
Mari Kishigawa,成员
Akiko Sugiyama,成员
Celine M. Oiterong,董事会行政秘书
邮箱:celine.pva@visit-pala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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