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申请签证须知

  (1)申请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

  (2)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2张并签名,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3)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4)中国派出单位出具的有关出国原因和期限的文件;

  (5)突尼斯方面邀请函;

  (6)在突尼斯期间食宿行费用支付证明;

  (7)普通签证收费80元人民币;

  (8)建议至少提前3周或更早时间提出申请。

入境须知

  非常驻人员入境时需申报携带外币数量,否则不得携带价值超过1000第纳尔的外币出境。

携外币入境

  没有限额,条件是没有携带第纳尔入境。支票和信用卡通用,并且不是按照您在当地的支出全额记账。兑换:请仔细保管好您的兑换清单,在银行、酒店、港口和机场的柜台兑换,回家由突尼斯中央银行制定。

携第纳尔出境

  严禁携带第纳尔出境。你可将剩余的第纳尔兑换会所要的外币,条件是您已经消费了入境时申报金额或在当地兑换金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请注意,您不可能在机场的“免税店”花掉剩余的第纳尔,这些商店只接受外币。

海关规定

  严禁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等出入境。可免税携带200支香烟、1瓶酒和适量香水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