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目前为欧盟成员国和申根协议国。无论持何种护照的中国公民旅瑞,均须在入境前办妥签证。

  根据瑞典规定,普通护照持有者申请短期探亲访友签证原则上均应亲自前往瑞典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须填写短期签证申请表、提供本人有效护照(有效期为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户口本、亲属关系公证、三张近照、邀请信、邀请人护照复印件、邀请人身份证明(PERSONBEVIS)、经济担保、医疗保险等。

  申请居留签证须提供结婚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等。

  申请学习签证须提供瑞典学校或研究机构的邀请信原件及奖学金证明或自费学习费用担保。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申请短期商务签证由中国相关部委或其授权单位递交护照。须填写商务签证申请表,提供有效护照、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公司介绍信和营业执照、瑞方邀请信原件、写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经济担保和医疗保险等。

  瑞典驻华使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直门外大街3号

  邮编:100600,电话:010-65329790,传真:010-65325008

  网站:swedemb-cn.org.cn

  电子邮件:abmassaden.peking@foreign.ministry.se

  瑞典驻上海总领馆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530—1541室,邮编:200020

  电话:021-63916767,传真:021-63915067

  网站:swedcons-shanghai.com

  电子邮件:generalkonsulat.shanghai@foreign.ministry.se

  领馆领区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

  瑞典驻广州总领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1002B—1003,邮编:510613

  电话:020-38912383,传真:020-38912100

  电子邮件:generalkonsulatet.guangzhou@swedishtrade.se

  领馆领区为: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和广西。

  瑞典驻香港总领馆网站:swedishconsulate.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