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为国家立法机构。根据1983年的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统由全国普选产生,如参加竞选的总统候选人均未得到多数票,由议会负责选举总统。部长会议是政府行政机构,总统在副总统和部长会议协助下执掌国家行政权。 外交:主张国家之间和平共处,各国人民自决、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重视发展同美国和中美洲邻国的关系。支持南南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