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申请签证须知

① 签证类别

1-1 短期商务访问签证

葡方根据申请人要求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申请签证所需的材料:
⑴ 照会或公函上需注明访问目的、停留时间及费用由谁负担,如由中文负担,需提供打印的英文费用证明一份。
⑵ 提供邀请函、电。
⑶ 申请人无论持何种护照,均需用英文打字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
⑷ 三人以上团组(含三人)填中文名单表一份。
⑸ 申请签证前,持照人需在护照上签名。

使领馆有权在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

1-2 过境签证

凡经葡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葡方一般发给两个月有效、停留三天的过境签证。

② 申请签证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按签证类别的不同准备相应的资料,具体要求请阅"签证类别"栏,使领馆签证处或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需要补充的任何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