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史:现行宪法于1972年10月11日生效,1978年和1983年进行过修改。宪法规定国家三权分治,总统为国家元首,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不得连任。1994年10月4日,巴议会通过宪法修改草案,规定取消军队,建立一支警察部队。国民议会为一院制,行使立法权。由72名议员组成,通过民选产生,任期五年。司法权由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行使。最高法院设9名法官,由政府任命,议会通过,任期10年。

政体:共和国,总统制。
主要政府机构:行政:总统 1 人,副总统 2 人,由人民直接选举,任期5年,不得连任,须经两任后始得再度竞选。总统府下设内政司法、总统府、外交、公共工程、财政经济、教育、劳工社会福利、卫生、工商、住宅、农牧、运河事务、青年妇幼暨家庭部等 13部。

立法:国会系1院制,称为「立法议会」,下设 21 个委员会;立法议员 71 名,由人民直接选举,任期5年。

司法:中央设最高法院,大法官9名由行政机关提名,经立法议会同意后任命,任期10 年,下设各级法院。另设选举法庭,独立处理与选举有关事务,由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各任命 1 名大法官组成,任期亦为 10 年。

驻在国之友好及敌对国家:巴国外交原则上采取中立政策,与各国维持平行友好关系,并无所谓敌对国家;惟对入境管制方面,全球有 78 个国家地区(绝大部分为亚非第三世界国家)之签证须先报部奉准,不得持观光卡入境

现任国家元首: 埃内斯托.佩雷斯.利亚达雷斯 总统(1994.9.1
现任政府首脑: 埃内斯托.佩雷斯.利亚达雷斯 (1994.9.1-)
现任国民议会 议长 巴尔维拉.埃雷拉(1994.9-)

历届总统(1985年9月后):埃里克-阿图罗.德尔瓦列(1985.9-1988.2)、曼努埃尔.索利斯.帕尔马(1988.2-1989. 9,代总统)、弗朗西斯科.罗德里格斯.波韦达(1989.9-1989.12,临时总统)、吉列尔莫.恩达拉.加利马尼(1989.12- )。

政党:
民主革命党:1978年成立;
基督教民主党:1960年成立;
民族主义和共和自由运动:1981年成立;
真正巴拿马主义党:1983年成立;
人民民族主义党:1983年成立;
劳工党:1982年成立;
民族自由党:1979年成立;
巴拿马人民党:1930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