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申请签证须知
① 签证类别
1-1 申请学生签证
申请签证所需的材料:
⑴ 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一定数量的照片(须与护照照片一致)。
⑵ 入学通知书。
⑶ 经外交部和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有关公证书原件(主要包括各种学历公证,成绩公证,出生公证等)。
⑷ 如系获得奖学金者,须提供奖学金证明。
⑸ 如系托福考试(或其他有关考试)者,须提供有关考试成绩证明。
⑹ 经济担保证明(如系自我担保,须提供权威银行出具的外币存款证明)。
⑺ 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明书》(即黄皮书)原件。
使领馆有权在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
② 签证的申请
2-1 由申根协议国家发出的签证,除特殊说明外,可用于任何申根国家,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等国,签证的最长停留期限为90天。
2-2 签证可由主要前往的申根国家的领事馆(不一定由第一个入境国家的领事馆)按所管辖的领区范围负责签发。
2-3 持(外交、公务等)因公护照,须经中国有关部委或外事办提出签证申请,持因私普通护照由本人提出签证申请。
③ 申请签证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按签证类别的不同准备相应的资料,具体要求请阅"签证类别"栏,使领馆签证处或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需要补充的任何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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