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申请签证须知

① 签证类别

1-1 申请学生签证

申请签证所需的材料:
⑴ 已经填妥的签证申请表,以及四张近期照片。
⑵ 有效护照,自课程结束之日起,护照至少仍有6个月的有效期。
⑶ 课程证明,学校须提供邀请信,明确此人已被录取参加全日制课程的学习(注明专业),所学课程需要15小时或更长学时,由个人负费。非正式的邀请信无效。
⑷ 资助人的财务能力证明,证明您在爱尔兰学习期间你的资助人有能力提供财务支持。
⑸ 每个学生都要有全额个人医疗保险。接受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应注明该生有医疗保险,并详细载明院校代表学生办理的保险内容。或者出国之前,该学生本人在国内办妥在爱的个人医疗保险证明。
⑹ 申请人需介绍他们已经在爱尔兰或其它欧盟国家定居的家庭成员(包括表亲、叔侄、祖父母等)的情况。
⑺ 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
⑻ 来自爱尔兰学院的最终接受信函。
⑼ 资助人信件,指明他/她将在你在爱尔兰学习期间将提供财务支持(英文或中文带有英文翻译)。
⑽ 如果申请人是在职人员,雇佣单位必须明确:
  雇佣单位提供全部学费,如果申请人个人支付费用,雇佣单位必须认可并表明申请人有足够经济能力。
  雇佣单位同意申请人暂时离职,而离职时间与录取学校的课程期限一致。
  学习这一专业的理由。
  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及币种。
⑾ 资助人的财产信息(商业资产,个人财产)。
⑿ 学习期间,如果确实有原因可能需离开爱尔兰,且本人真心希望继续在爱的学习,可以申请再次入境签证。

使领馆有权在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

② 签证的申请
2-1 由申根协议国家发出的签证,除特殊说明外,可用于任何申根国家,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等国,签证的最长停留期限为90天。
2-2 签证可由主要前往的申根国家的领事馆(不一定由第一个入境国家的领事馆)按所管辖的领区范围负责签发。
2-3 持(外交、公务等)因公护照,须经中国有关部委或外事办提出签证申请,持因私普通护照由本人提出签证申请。

③ 申请签证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按签证类别的不同准备相应的资料,具体要求请阅"签证类别"栏,使领馆签证处或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需要补充的任何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