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必须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
二、提供近期照片6张(二寸护照像),必须是白色背景彩色近期护照像,背面写好姓名。
三、每人名片二张。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户口本原件及整本复印件一份(不可缺页)。
六、由雇主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详细家庭居住地址证明(以目前居住地址为准)
七、个人资料表(字迹清晰、务必逐项填写)。见附件
八、务必请客人亲自在护照、个人资料表上签名。
九、提供本人银行存款证明原件一份(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十、每人五万元人民币担保金。

在职人员
一、担保信每人一份,要求:
1) 用单位抬头纸原件(复印件无效),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 信中需列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本人职务、申请人家庭住址、担保人的姓名和职务;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退休人员
一、 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二、 所在街道开具的家庭住址证明并附上居委会电话

学生
一、 所在学校证明;(必须为英文)内容包括学生所在班级、年级、出游时间、学生家庭住址、校领导职务、签名。

18岁以下未成年出国人员还需要提供亲属公证书,要求如下:
1. 如父母双方陪同前往,需要提供三方亲属公证;
2. 如单独前往,需要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父母双方同意书公证;
3. 如父母一方携子女前往,需要提供三方亲属公证,还需提供另一方的同意书公证。
4. 如父母离异需提供父母离异证及抚养权归属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三方亲属公证及同意书公证均要附有英文翻译件,如还要做瑞士签证请同时提供两份公证书.

备注:1、对护照中身份为农民的客人,不受理办签证的业务;
2、对护照曾被拒签的客人,不能保证办理签证一定成功;
3、外地人员在京工作的请提供暂住证。
4、旅程结束回国后需将护照原件送至使馆销签,同时附上往返登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