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于1978年1月通过,1979年8月10日正式生效。宪法规定,总统由选举产生,不得连任。根据宪法,国民议会是全国最高权力和立法机构,拥有制订法律、批准条约,可以驳回总统对法案的修正和取消总统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的决定等权力。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执掌国家的行政权。内阁是国家的政府行政机构,总统直接领导内阁并任命内阁成员。
1996年8月布卡拉姆总统执政后,推出政经改革计划,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1997年2月5日,厄瓜多尔爆发全国范围反政府抗议活动;次日,议会举行特别会议,以“不能胜任”为由罢免布的总统职务,推选议长阿拉尔孔为临时总统。1998年7月人民民主党候选人马瓦德在第二轮总统选举中获胜,并于8月10日就职。马瓦德政府加强与各主要政党,特别是同基社党协调与合作,党派矛盾和纷争有所缓解。1999年,随着经济形势恶化,反政府游行和示威活动增多,政府内阁变动频繁。3月和7月,厄瓜多尔先后爆发两次全国性大罢工,政局出现动荡。为缓解经济困难,马瓦德政府采取一系列严厉的经济措施,但遭到基社党反对,致使两党联盟关系破裂,政府执政地位受到严重削弱。2000年1月21日,印第安民族联合会举行大规模反政府示威活动,并在部分军人支持下占领议会大厦和最高法院,宣布罢免马瓦德总统,成立“救国委员会”接管政权。当晚,由军人和文人组成的三人“执政委员会”宣布执政。次日凌晨,在国内外巨大压力下,“执政委员会”解体,副总统诺沃亚接任总统职务,并于26日在议会正式宣誓就职。为稳定政局,诺沃亚政府采取一系列稳定措施,先后解冻银行储户存款,惩治腐败银行家,与印第安人联合会等组织对话,推动议会赦免政变军人。目前,厄瓜多尔政局基本平静。
外交:奉行不结盟政策,主张各国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1980年1月2日,厄瓜多尔同中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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