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哥伦比亚为中央集权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离。总统由直选产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议会是国家的立法机构。内阁是政府行政机构,由总统直接领导。实行代议制民主,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离;总统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亦是武装部队统帅,由直接选举产生,不能连任;恢复设立副总统;省市长改为直接选举产生;保障人身安全、信仰、结社、劳动、思想和教育自由,以及国家负责使人权得到尊重。

  外交:奉行独立自主、不结盟和多元化的外交政策。外交重点是进一步密切与美国的关系,加强同拉美地区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合作,巩固同欧盟的传统联系,增进与亚太国家的交流合作。

  与中国关系:1980年2月7日,哥伦比亚同中国建交。2005年4月,乌里韦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2005年5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对哥伦比亚进行友好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