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的教育制度由地方主导。当地的学校分为 3 类:公立学校、私立资助学校及私立收费学校。公立学校由市政府拥有及营办,每月根据学生出席人数,获得中央政府按学生人数发放的资助(学券)。入读这些学校的学生无须缴付学费。部分私立资助学校由致力办学的宗教或非牟利团体营办,但其它则为牟利机构,尤其是那些在 1980 年后开办的学校。这些学校从每名学生获得的资助,与公立学校获得的资助金额相同,因此学生亦无须缴付学费。至于私立收费学校,因并无接受政府资助,所以经费全数来自学费。

小学教育
  智利规定 6 至 13 岁儿童须接受强制性小学教育。完成小学教育而成绩合格的儿童,可获发小学毕业证书。

中学教育
  一般中学教育为期 4 年,但它并非强制性教育。学生可选读人文科学通识教育或技术专业教育课程,前 是为高等教育作
准备。完成一般中学教育而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发中学毕业文凭(Licencia de Educación Media), 或 获 授中 级 技 术资 格 (Técnico deNivel Medio)。

入学率
  在 60 年代中期,小学教育实际上已全面普及。截至 1998年,学前教育的入学率为 30.3%,中学教育为 87%,而大专教育则为 26%。

  智利教育制度的一项特色是私校比率甚 高。在 1998年,约 55.1%学生就读公立学校,35.6%就读私立资助学校,以及 9.2%就读私立收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