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于1920年11月10日生效。1925年和1929年先后通过两项附则。1934年宪法被废除。1945年奥重建后宣布1920年宪法和两个附则继续有效。宪法规定,奥地利为联邦制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由普选产生,任期6年。议会为两院制,由国民议会和联邦议会组成。国民议会制定法律,按比例代表制产生,任期4年。联邦议会代表各州的利益,其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派。国民议会和联邦议会联合组成联邦会议,主要职能是接受总统就职宣誓以及在必要时决定对外宣战。总理为政府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