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3年制定第一部全国统一宪法。1994年8月22日,宪法经第四次修改后实施。

  修改后的宪法规定,阿根廷为联邦制国家,实行代议制民主,内阁是政府执行机构。总统、副总统由普选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执掌国家最高行政权,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

  宪法还规定设内阁总理一职。总理、部长和总统府各国务秘书均由总统任命。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国会分参、众两院,拥有联邦立法权,参、众议员均由直选产生,可连选连任。

外交:奉行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不结盟立场和各国人民自决、不干涉内政,主权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

与中国关系:1972年2月19日,中阿两国建交。两国关系稳步发展。近年来双方高层互访不断,2001年4月,江泽民主席应邀对阿根廷进行国事访问。两国签署了《中阿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协议》和《中阿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2004年6月,基什内尔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2004年11月,胡锦涛主席对阿根廷进行国事访问。两国政府致力于加强和深化中阿21世纪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国已成为阿根廷第四大贸易伙伴,2003年双边贸易总额为31.76亿美元。